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7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
1、4月2日(周日)-4月4日(周二)放假,共3天。
2、4月1日(周六)正常上班、上课。
3、4月4日19:00学生返校上晚自习。
二、上课安排
3月31日(星期五)下午上星期一下半天的课程,4月1日(星期六)上星期一上半天的课程。
三、放假前,各部门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教育,重点做好外出交通安全教育;放假期间关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学生处节前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妥善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四、学生处、总务处、保卫科、车队要安排好值班并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守工作岗位。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总值班并妥善处理。以上部门请于3月31日上午11:00前将值班安排报学校办公室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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